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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无人作战力量建设》-无人化、无人系统与无人作战的定义辨析

本文节选自联参智库自研报告《世界无人作战力量建设》第一章第一节,由无人系统领域专家牵牛星主笔。



概述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必将带来战争冲突形态的持续更新迭代。美国《21世纪战略技术》报告指出:“20世纪的核心武器是坦克,21世纪的核心武器是无人系统。”尤其是远程信息传输技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微电子技术和激光技术等的日新月异、高速发展,以无人机、战场机器人、无人潜艇器等为代表的新型作战武器平台逐渐崭露头角。当前,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在生产、70多个国家在使用无人作战系统,装备总量超过30000架(台、套)。将无人作战系统推向更高层次发展和更高水平运用,已成为新时代新形势下世界各国深化军事力量变革、全新作战概念设计和颠覆作战态势的必然选择和主要抓手。


第一节 基本定义

一、无人化、智能化和人工智能

随着无人技术的发展和大规模运用,各国学术界纷纷提出了无人化和智能化等概念,而研究无人作战必须首先厘清无人化、智能化的相关性和差异性,这是研究无人作战力量的基础理论支撑:

从定义看,无人化,指不需要人的出现,系统就可以实现一些功能。智能化,是指在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持下,所具有的能满足人的各种需求的属性。而人工智能则是指,是已工程化即设计并制造的系统感知环境的能力,以及获取、处理、应用和表示知识的能力。

首先,按《汉语大辞典》解释,“化”,是用在名词或形容词后,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 。因此,无人化和智能化是代表作战方式、力量建设或武器系统的某一性质或状态。从概念界定上看,智能化是无人化的高阶特征,但两者间不存在必要或充分条件

其次,人工智能是智能化的某一方面具体能力指标,是某种通用或特定类人智能系统的能力,而非仅指一门科学或者某种技术,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并广泛运用于武器装备系统中,部分有人作战装备也呈现大部分的自动化或自主化特征,但其主要作战系统仍由人操作,则不能称之为无人作战装备或人工智能装备。

二、无人作战力量的基本界定

无人作战力量是基于战争作战行动中的无人系统而言,因此,理解其定义需首先需对无人系统的含义进行准确界定:

(一)无人系统

无人系统作为无人作战的装备手段,是实施无人作战的物质基础和支撑条件。当前,国内外对无人系统的认识尚未统一。美军对无人系统定义来源其联合出版物JP1-02中关于“无人机”的定义,即“无人平台是一种有动力但不载驾驶人员,通过自主或遥控的可消耗或可回收且能够携带致命或非致命有效载荷的机动装置”,同时明确指出,弹道导弹、巡航导弹、炮弹、水雷、鱼雷、卫星和自主化传感器等均不属于无人平台。而国内专家学者也指出,无人系统的主要特性,包括无人驾驶、有动力、可重复使用;由无人平台、任务载荷、指挥控制系统等组成。

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国防大学赵先刚教授的定义较为权威:无人系统,是指由无人作战平台与保障其运行及执行任务的辅助单元构成的武器装备系统1其主要特性包括4个方面:用于作战,未装载人员,自带动力和载荷,可操纵或遥控。而卫星、靶机、气球、巡航导弹、炮弹、水雷、鱼雷和传感器等均不属于无人系统范畴。

(二)无人作战力量

“力量”的基本含义是一种能量或破坏力。而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对“作战力量”的定义是:用于遂行各种作战任务的各种组织、人员及武器装备等的统称,包括参加作战的诸军(兵)种部队(含转服现役的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民兵等。据此,笔者认为,无人作战力量的基本定义为:与遂行作战任务直接相关,以试验、释放无人系统能量或破坏力为主的组织、人员和武器装备体系

按此定义,基础是“组织、人员和武器装备体系”,该力量应为编配合理的组织、人员和装备,是基本的作战实体,而不是某一信息系统或某一载荷,比如自主化指挥信息系统、自爆水雷等,他们只能是装备,而不是力量;核心是“以试验、释放无人系统能量或破坏力为主”,该作战力量的主要作战能力是释放其无人系统的作战力量,例如无人机侦察中队,其主要作战能力即是执行侦察任务,也包括对无人系统进行作战试验的部(分)队;要义是“与遂行作战任务直接相关”,无论是独立作战还是加强配属,该力量的主要能力应与其使命任务直接关联。例如,某合成营的主要任务达成地面战术目标,虽然配属了战术侦察无人机分队,但仅能派其执行侦察任务,主要依靠地面力量实施阵地作战主,该营则不能称为无人作战力量,而下豁的战术侦察无人机分队则是无人作战力量。

报告目录


 

第一章  

第一节 基本定义

一、无人化、智能化和人工智能

二、无人作战力量的基本界定

第二节 建设发展简史

第二章 世界主要军事集团无人作战力量建设

第一节 美国

一、基本理念

二、力量编配和典型系统

(一)空军作战力量

(二)海军作战力量

(三)陆军作战力量

三、作战能力形成策略

(一)理念目标和基本训练架构

(二)训练计划安排

四、主要研发企业

第二节 俄罗斯

一、基本理念

二、力量编配和典型系统

(一)空军作战力量

(二)海军作战力量

(三)陆军作战力量

三、作战能力形成策略

四、主要研发机构

第三节 以色列

一、基本理念

二、力量编配和典型系统

(一)空军作战力量

(二)海军作战力量

(三)陆军作战力量

三、作战能力形成策略

四、主要研发机构

第四节 欧洲国家

一、基本理念

二、典型系统

(一)英国

(二)法国

(三)德国

三、主要研发机构

第五节 其他国家和组织

一、伊斯兰国家

(一)土耳其

(二)伊朗

(三)典型系统

二、亚洲和大洋洲国家

(一)印度

(二)韩国和日本

(三)澳大利亚

第三章 发展支撑体系

第一节 关键技术发展

(一)机器深度学习技术

(二)跨域协同控制技术

(三)通用/开放体系架构技术

高速ISR数据链技术

(五)智能模块化平台技术

第二节 建设管理、研发和试验

(一)管理研究支撑

(二)试验机构场所

第四章 典型作战运用

第一节 侦察警戒监视

战例1区域目标扫描监侦

第二节 火力打击

战例2时敏目标精确毁伤

战例3空中多点同步打击

第三节 协同打击

战例4水面对撞炸击

第四节 战场勤务保障

战例5纵深高危区域搜救

战例6战场随从支援补给

第五章 未来建设和作战运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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